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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、初级工程师 任职资格有关情况的公示(二)


编辑:2023-08-28 10:06:00

关于申报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级工程师

任职资格有关情况的公示(二)

 

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16号)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函〔2023567号)的要求,按照个人申请,单位审核,决定推荐杨晓东同志参加2023度生态环境工程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。现将该同志的学历(含所学专业、毕业学校和时间)、工作经历、任现职期间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、任职期满考核情况、要求具备的单项职称考试合格成绩时间、现任职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及名次、完成的科研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3828日至91日;如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公司人事部反映(反映情况必须真实)。

     联系电话:0351-722867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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